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谁不想省点银子?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每一分钱都得精打细算。买车是件大事,但买了车之后,随之而来的各种开销也是让人头大。其中,汽车保险就是一项必不可少却又让人头疼的开支。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车险并不是规定只能提前一个月买,你想提前好几个月买都行,但一般车主都是快过保了才会买,而这个期间正好是提前一个月左右,这个时候并不存在车辆保险提前一个月上是不是亏了,刚刚好的时间,可以多多对比几家保险再进行选择。
原标题:购买“第三者责任统筹”不能免除赔偿责任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葛秋燕 代文官在实践中,大多数运输企业或个人为防范事故风险,除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外,还会购买商业险,以期在发生意外时,最大程度降低或免除己方责任,但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因对保险知识缺乏了解,购买了第三者责任统
有车的朋友都知道,平时给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是必须要做的,尤其是交强险,更是国家明文规定必须要购买的险种。至于像三者险、车损险、划痕险等等一系列商业险,是选择性购买。也就是说,自己想买就买,不想买也不会有人强制性让你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