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民吴女士的手机上收到了一则来自如皋公安的提示信息:“您于2022年8月8日在益寿路宁海路东南杆北向南发生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请及时至辖区交警中队或路面交警执勤点接受处理。”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牡丹区交警在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启用路口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