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11时15分,平安涪陵发布警情通报称,30日晚间,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父亲房屋遗产继承与亲属发生矛盾,持刀将堂侄女李某某母女杀害后畏罪跳楼自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大皖新闻讯刚刚,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涪陵发布警情通报:3月30日20时30分许,涪陵区荔枝街道一小区发生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 (男,38岁,涪陵区人) 因父亲房屋遗产继承与亲属发生矛盾,持刀将堂侄女李某某母女杀害后畏罪跳楼自杀。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3月30日晚,重庆涪陵区一名律师的妻子和女儿遇害,嫌疑人跳楼自杀。事情发生之后,当地警方迅速组织警员到场,按规范程序处置。至于被害人母女被杀及嫌疑人跳楼自杀的原因,在左邻右舍的相互交流中慢慢流了出来。作案男子李某是则是被害女主人的堂叔,即双方是堂侄女关系,堂侄女的老公是律师。
后台有网友给小编私信,自己的父母过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在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继承手续时,被告知,需要出具公证书,但是父母已离世,无法进行公证,对此该怎么办?今天,小编为您解答。首先我们要明白,房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继承有三种方式:方式一:走公证继承。
患病男子意外亡故生前既无配偶子女又未立遗嘱且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先他而去”遗留房屋变无主财产应该归谁所有?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判决该男子遗留的房产归其姨妈侯某继承男子周某长期患病,一直以来都是姨妈(侯某)悉心照料其日常生活起居。
原标题: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尽较多扶养义务重庆表姐弟俩继承“老表”房产获法院支持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杨 琴 王凯旋)单身男子因病去世后留下房屋,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未立遗嘱,房屋变成无主财产,应该归谁所有?
孙静(化名)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按照依协议赡养舅妈冉婆婆后,原本应该在冉婆婆去世后由自己继承其房屋,后来却无法按协议继承?她甚至两次起诉到法院,但也因诉讼请求错误等原因撤回起诉。今年4月,孙女士带着各种材料走进重庆市璧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公证一件事”是指,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公证处,通过窗口前移、信息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让企业、群众在办理继承、委托、赋强等公证时,只需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就能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信息汇聚“一个口”,在线办理“一张网”,政务服务“指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