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玲玲 黄宇 记者 曹德伟)婚后夫妻感情破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对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并还贷的一套房屋分割时,双方出现了争议。妻子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丈夫却不同意。镇江扬中法院审理后,判决对分割婚姻期间偿还房贷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小王(男化名)与小丽(女化名)于2022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小王支付30余万元首付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两口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小王用自己婚前的住房公积金5万余元一次性结清了房屋剩余贷款,并办理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你争夺房子和孩子是很有胜算的,对你有利的有以下几点;1.你是家庭经济主要来源,她是全职宝妈,虽然房产在你名下,你负责还房贷,但是房产如果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如果没有提前约定份额,基本是一人一半,房子价值100万,就每人50万,除去还贷部分再分割。2.
房产该如何分配?离婚后,我们的欠款还有房产怎么分配?虽然按揭是你老公支付,但如果你们婚后没有特殊的财产约定,婚后还贷一般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比如,你老公用公积金、工资还贷,公积金、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双方应当平分。
在热播剧《玫瑰的故事》中,苏更生(昵称苏苏)由于对安全感极度匮乏,婚前为自己挑选了一处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不想这一举动引来了男友黄振华的不满,责怪苏苏留了太多退路,没有把自己纳入她对未来的规划。那么,在现实中,苏苏和黄振华结婚后,这套房子与黄振华有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