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道员设置沿袭明代,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在法律层面上规定了“道”的行政等级位列“府”之上,直接受布政使司或按察使司的领导。清初中期,道员的品级不定,有高有低,自乾隆十八年以后,定道员为正四品,此后形成定制。
一,官职的品级1、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2、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右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3、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