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彰显指导性案例功能价值。在成文法国家,判例或指导性案例不具有成文法的效力,但有事实上的拘束力。这在大陆法系是通说,因为成文法律规范往往具有滞后性或者模糊性,需要通过判例或指导性案例予以弥补或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