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有权探视。因孩子不愿意见母亲,父亲诉至法院请求中止母亲的探望权,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探望权纠纷案,法院驳回尤某关于中止前妻曾某探望权的诉讼请求。
2012年,胡女士与李先生协议离婚,当年不满6岁的女儿小李由李先生带回了湖南老家抚养,胡女士定居在北京,多次联系李先生要求探望女儿,但李先生均不予配合,拒绝提供家庭住址,并最终拉黑了胡女士的联系方式,导致胡女士与女儿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