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一个咨询,在太原工作,离职三个多月了,单位各种刁难不给开离职证明。而劳动监察的反馈是必须按公司的要求办理所谓的交接,他没办法又去找单位问,单位态度冷淡,提出条件,要求劳动者必须把在职期间每天的工作内容以报告的形式写好交上来,由他们领导审核,没问题了才能办理,这是妥妥的刁难了,奇怪的是劳动监察大队是完全站在了公司这边。
劳动者可以在离职时对其进行索要,离职证明的作用主要包括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或者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去办理离职,又或者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者应聘新的职位,最后还可以凭此转移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公积金等。
马上要过年了,想必很多小伙伴的想法都是一样,年底了,工作不好找,不能轻易就辞职,至少一年到头说不定过年还能发点年终奖,好好的回去过个年,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到年底了,也很少会再发招聘信息了,都想等过完年之后再说。
公司未及时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使得劳动者无法按时入职新公司,造成的损失能否索赔?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公司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公司赔偿劳动者工资损失等2.5万余元。
我被公司解雇了,但老板根本不理我,我该怎么办呢?公司已经收到了我的离职申请,但他们一直没有回复我,也没有安排交接工作。我该怎么处理呢?首先,我需要再次提醒他们,我需要在三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如果三天后没有人与我交接工作,我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