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早报君:今天电驴党们上路要格外小心了,别一不留神被交警罚款!哥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今天南宁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你经常做的这些行为,可是要罚款的!电动车只能搭载1人按规定,电动自行车除了驾驶员之外只能搭载1人,超出这个范围将影响到驾驶安全。
本文转自【南国今报】;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设置充电设施时,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近日,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电动
6月4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消防安全宣贯会上了解到,9月1日起,居民乱拉、乱接充电线路,在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给电动车充电的,将会面临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是重要的出行工具,而电动车能不能上路,是广大车主非常关注的,在之前小行家曾经介绍过,从8月1日起,广东湛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会过渡期结束,禁止上路行驶,今天再来看看,又一地明确,从2023年8月31日后,也就是9月1日起,悬挂“大绿牌”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在广西,电动车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出行“神器”,不管是上班通勤,还是日常买菜,它都方便又灵活。不过,最近有个和电动车相关的新规,让不少广西老乡都开始关注起来,那就是从2025年2月1日起,挂“大绿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了。
9月21日,记者获悉,为加强与轨道交通线路接驳换乘,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美团电单车、南宁市轨道交通集团与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携手推出绿色出行活动,推进落实“轨道+共享电单车”无缝接驳,极大方便了市民绿色低碳出行。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婧 文/图8月31日,广西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启动仪式在南宁举行。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目前第一批支持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下达广西。此次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聚焦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补贴标准也有提升。
6月2日,有市民发现,南宁朝阳商圈的一些重要路段新设置了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但“仅限外卖车辆”。据了解,朝阳商圈人车流量大,停车位供不应求,加上部分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市民正常出行,外卖小哥在取餐送餐时也常常“一位难求”。
70岁的雷大爷骑绿牌电动自行车外出,因未戴头盔被交警处罚20元。雷大爷不服,他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规定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南宁的地方性法规与此相冲突,应遵循上位法。在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雷大爷将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及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一起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