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日中国,农村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土地,都集中在占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手中,而占,总人口百分之九十的穷苦农民,大部分只能靠租种地主和富农的土地或给地主、富农当雇工维持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悲惨生活。
1947年7月至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这次会议由毛泽东主持,总结了“五四”以来土地改革的经验,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