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鲜活易腐的;交付的报纸、期刊。
最近疫情又开始严重了,很多网购的朋友 货物不能及时收到, 物流不更新中途停滞。这时候大概率是因为卖家手里面没有现货,发货时间快到了,又不想放弃这笔生意,所以选择假发货来拖延一下时间,如果是这种情况,卖家什么时候才能发货也不确定,就不建议再等待货物了, 建议先退款 然后在订单详情页面投诉卖家虚假发货。
[1][2]下一页价值数千元的物品弄坏了,快递只愿赔5倍快递费;遗失身份证件耽误事儿,快递仅赔付证件补办费用了事;一整箱洋酒发生破损,快递直接丢弃且不愿对此作出赔付……随着快递行业逐渐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让消费者感到很爽、同时又很无奈的快递相关消费事件也日益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