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清楚的是,村委会从性质上讲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村委会的某些决定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根据《民法典》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
但是,由于土地确权是由第三方公司操作,因各种原因,有的是时间紧任务重,有的是作风不实,没有到现场测量,有的是没有让农户参与到田间地头相互确定认可,有的是工作不过细等等,造成了很多问题:有的确权面积和实际面积变大了,有的和实际面积变小了,有的出现漏登了,有的出现多登了。
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包括宅基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宅基地确权是指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宅基地的产权归属并进行登记,以保障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权益。然而,尽管宅基地确权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有一部分农民无法获得确权。
再给各位提个醒,现在北京在进行宅基地的确权工作,这是30年以后又一次土地确权。当年土地不值钱大家也不介意,但经过这几十年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当年不值钱的房屋土地在拆迁之中都有大笔的补偿款,都是达几百万甚上千万。
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的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