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对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可以翻建改建,争论不休,基本上分成两大阵营,一是反对派,二是拥护赞。反对派也就是现在利益既得者,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认为:既然原来属于城市户口,就不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了,就不应该再享有农村宅基地权益,既然不享有宅基地权益,所继承的房屋就不应该翻建和改建。
律师说法6月24日,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支持农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就支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住宅工作,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支持城镇户籍的子女依法继承父母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如何准确理解这一政策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