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李女士是某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单位为李女士提供一部工作手机,由于单位怀疑李女士存在“接私活儿”行为,未经过李女士同意查阅该手机,李女士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其隐私权,该行为不合法,遂来电咨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近日,#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冲上热搜。据4月6日《工人日报》报道,湖北武汉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连续两天查看员工手机。一名女员工在第二次检查时拒绝配合,公司以此认为她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该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
今年3月,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人很气愤的事。3月7日,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
继要求居家办公员工每5分钟截屏打卡一次之后,又一个“奇葩”规定出现了——近日,江苏一网友发文称,其公司发通知让人事下班之后,挨个检查员工手机的使用时长,并称上班使用手机的时间关系到员工能否继续留在公司。
今年3月,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气愤的事。3月7日,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
信息时代,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不仅是法律规定,更已成为社会共识。图/新华社据工人日报报道,最近又有两起由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引发的纠纷,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一起是,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
央广网北京4月7日消息(记者王晶)“我只是正常上个班,竟然说我泄露公司机密,要求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讯录,不让查就辞退。”今年3月,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人很气愤的事。
长江网评论员 李建华“倡导广大员工自觉保守公司秘密......相关部门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调取微信、电话、手机摄像头等数据。”近日,一份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倡导职工在工作中谨言慎行的文件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普遍关注。
3月7日,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找内奸为由,要求查看员工的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员工们迫于无奈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又要求查手机。员工林女士拒绝配合,于是公司认定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
□王雅婷(西南科技大学)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要求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公司进行了两次查看,员工林女士在第二次时拒绝配合,公司以此认为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