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共八章57条,涵盖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等方面。
当今世界,自贸区与自贸港两种经济发展模式,堪称是全球开放程度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因而,协定式自贸区相较自贸港模式而言,虽说就总体上看,其无论在实施的区域范围、业务领域、政策幅度、经济规模和开放度等都大得多, 但在局部的开放度上, 却是存在某些局限。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11方面共39条具体政策,至此,海南自贸港建设终于有了详细“时间表”和“施工图”。
然而,谈及这类特殊经济发展模式,一会儿是涉及国与国之间,一会儿又是牵涉到境内关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之类,往往让人云里雾里,以至于让多少自嬉为专家之辈都常常栾不清楚,更别说多少空心大佬大官小爷和普罗大众了。
10月27日,国家发布了关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18年起,这个省开始变得不简单了,这可是一个省啊,不是什么开发区园区,也不是什么试点、试验,是要撸起袖子真刀真枪真干啊,这是要干大事的节奏,你不期待?
6月30日,国新办举行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出席会议并介绍有关情况。
我们在新闻中经常看到的保税区、自贸区、自贸港是什么意思?自贸区又称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以投资、金融、贸易、政府管理等制度创新为核心,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往往包含一个或者多个具有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