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原告与被告自由恋爱,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12年2月生育一个女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之规定,本案被告虽因触犯刑法被判刑现不具备抚养能力,但其女儿出生后一直与其祖父母共同生活居住,至今已11年,被告父母均未年满六十周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其女儿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祖父母共同生活,被告父母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亦表示愿意且有能力抚养孙女,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考虑,花溪法院认为应遵循孩子意愿,维持其相对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原告作为母亲应该多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多抽时间陪伴孩子,与孩子建立起良好的亲子关系,故对原告诉请女儿由其抚养,花溪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原告洪某某与被告钟某从2014年开始同居,2016年4月到6月两人分居,此期间洪某某怀孕,并于2017年1月生下儿子钟小某,孩子生下来后户口在钟某名下,且钟某一直抚养钟小某至2019年。
文| 赤晚编辑| 赤晚2018年,年近古稀的湖南大爷蔡四城找上了记者主持公道,邻居议论不止,他有何冤可鸣?自认识比自己小20岁的女友后,他逐渐转变。两人同居17年,他对养儿养女视如己出,一月一万元的生活费可以说拿得心甘情愿。反观自己的亲生儿子,被逼辍学搬砖实在不该。
男人跟前女友同居6年,共同扶养了前女友的女儿,之后分手,分手时女孩12岁,18岁后女孩上大学,两人频繁联系,天天聊天,一天几个电话聊天聊地聊心情对生活的感悟。男人的解释是他没孩子,视其为自己的孩子。女孩跟他示弱装可怜,他飞去探望,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