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禁渔期”从3月1日正式开始,为期四个月。按照规定,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三江、芙蓉溪沿线历来是垂钓聚集区域,在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市场监管多部门联合巡查中,让人欣慰的是,现场没有发现一例垂钓。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记者 张登军 文/图) 每年2月1日到4月30日,是春季禁渔期。记者今(26日)中午在绵阳三江南山公园附近河段看到,还是有人在垂钓。“不吃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不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等8部门通告,在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钓期内,潼南区境内的涪江、琼江、姬山河、古溪河、鹭鸶溪河、赤水河、白家河、双江河、滑滩子河、姚市河、龙台河、胜利河、塘坝河、复兴河、平滩河、侣俸河以及三块石人工运河天然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往年大多数地区的禁渔期基本都是始于4月1日,今年不知道为何提前了整整一个月且持续时间稍微延长了一点。这主要是因为鱼儿繁衍季节提前到来以及相应积极保护渔业资源的号召。以往传统的禁渔期一般来说是不禁止垂钓的,但是从今年起可就不一样了!
唐代诗人白居易有首古诗《鸟》,全文是“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后来演绎为“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再后来被人们演绎成“劝君莫钓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成了告诫钓鱼人不要在三月垂钓鲫鱼的劝诫语。
有关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闽江水域禁渔期管理,保护天然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发布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实施2023年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