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运城新闻网】本报讯(记者 邢智轩)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换)电服务能力,我市近日出台《运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之前的峰段、谷段两个电价时段细化为深谷、低谷、平时、高峰和尖峰五个电价时段,每个时段实行不同的电价标准。得知这一消息后,我市不少充电桩个人用户开心不已。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将把电动汽车充电峰谷分为深谷、低谷、平时、高峰和尖峰五个时段,在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为0.385元、平时段为0.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为有效解决既有住宅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贵”问题,从根本上保障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八部门印发《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争取在2025年年底前,住宅小区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