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表示,自己想同时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在填写房贷合同编号时犯了难。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如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钱报杭州房产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称,点亮星标★,不错过每日推送同一套房子,房贷利息前几年可以正常抵扣个税,这次填报2025年度信息时却通过不审核?同一家庭拥有两套房产(均为婚前买入且都属于首套房),卖掉了其中一套,另一套房贷利息还可以继续抵扣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12月1日起,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可是,年内提前结清房贷的市民,在“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该怎么处理?再买房还能享受该项政策吗?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进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页面,修改或确认2025年本人适用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