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法律人张祚海,专注交通事故、工伤等法律问题,主要研究人体损伤的鉴定与赔偿问题。首先明确一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导致的外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该标准规定,目前没有单独将内踝、外踝的骨折作为评残的依据。
所有骨折都能评上十级是个片面的说法,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认定工伤,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去评定伤残等级,那么在本标准中关于骨折有个兜底性条款: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可以评定十级伤残。
关于手指骨折的规定规定是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尖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规定说的很明确,也就是说整个手部除了拇指以外,指尖关节处像这些部位指尖关节处如果是断掉了再植或者是直接切除的部位,那么这个是可以评级的,具体的级别还要看骨折的数量。
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所说的胫腓骨指人的小腿部位。如果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胫腓骨骨折,有哪些情况呢?第一种叫做胫腓骨近端骨折,是指我们的胫骨平台处有明显的骨折,而这有可能导致膝关节功能丧失,如果患肢膝关节活动范围与正常膝关节活动范围对比值相差25%以上,就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名大状工伤,明明骨折了,去鉴定却评不上等级?去鉴定的时候,这个问题跟大家强调了好多遍了,还有些朋友在这方面吃亏。昨天我接到了一个咨询,对方一上来就质问我,不是说三根肋骨骨折,可以评上10级吗?去鉴定但是人家说评不上等级,你是不是P我的?我一听也是蒙了,因为工伤十级肯定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