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需从多方面判断,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判断依据,车主们可以了解一下:法律依据方面:国家法律有一定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在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设立临时停车泊位。
最近,这个路边停车收费引起网友们的热议,甚至有网友质疑其收费的合法性,不过都2024年了应该没有私人敢圈地收费的,在如今法律法规监管如此严格的时代,一点风吹草动马上会引起网络热议,网友想知道路边停车收费是怎么形成的呢!
点击上方“新民帮侬忙”轻松关注7月30日,“新民帮侬忙”今日头条号发布报道《拆不了?!沪上市中心,一道“危墙”堵路10多年!背后,竟夹缠着这样的利益》,反映在普陀区、静安区交界处的安远路人行道上,一道横亘十多年的“危墙”背后,竟“隐藏”着占道收费的违法停车场。
引言:被停车费“背刺”就刚刚,我去市中心办点事儿,把车停在路边一个公共停车位上。办完事回来,好家伙,车窗上贴了个收费条,说我要交20块钱停车费。这一下我就懵了,公共停车位停车咋还要钱呢?我买车的时候,购置税交了一大笔,那可是车价的10%啊,一辆20万的车,购置税就2万了。
读特新闻 “我就听说过四轮车要收费,没听说自行车也要收费。”7月22日,河南洛阳市民王女士(化名)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遭遇的“怪事”。就在前一天,她前往洛阳市关林商贸城附近购物,其间将自行车停放在路边。离开时,一位收费人员上前向王女士索要1元停车费。
近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实施道路停车泊位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提升价格杠杆作用,提高车位周转率,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行车难问题。该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周婉怡 实习生 何丹莹 刘帆风4月7日,海都报报道了福州马尾葆桢路车主纷纷将车停在车位框线外的车道,引起网友热议,发布后短短十几个小时,评论区评论已超过5万条。(点击回顾:福州这个路段车主们停车方式有点“奇葩” ! 部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