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交首付购买了一套抵押房,就在前几天,购房者发现,当初认购的房子已经被另售他人。2019年7月份,刘先生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的北泰御河尚城购买了3号楼1单元一套住房,面积94平方米,单价5863元。他交了三成首付款共计172778万。
2021年1月1日起,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开始实施,将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最高不超32.5%。
据正观新闻,7月5日,秦女士爆料自己于2018年购买天津市宝坻区圣景豪庭的预售房作为婚房,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楼盘从2021年10月份开始停工,截至目前已经延期600多天未交房。
记者 李自强 通讯员 张少艾签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5万元定金,后续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要求购房人先行交付10%首付款再签订合同,而购房人认为应先签订合同再支付首付款。双方多次协商难达一致,购房人诉至李沧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徐法官,我闺女的婚房这两天终于能进场装修了,我这回来是特地给您送锦旗的!”元旦节后刚上班,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徐璐璐就收到了这面特别的锦旗,锦旗上的“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也将她的思绪拉到了2个月前。故事还要从郭大爷给闺女买的婚房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