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市民王先生买了纯电动汽车后,准备在自己购买的小区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遭到物业公司的拒绝。王先生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公司给予配合。法院会支持业主的诉求吗?
自己花钱买的车位想装个充电桩物业表示反对且拒不配合这合理吗?近几年,新能源汽车以环保节能的优势,快速成为汽车市场新宠,不少车主普遍存在“续航焦虑”,能在自家小区充电无疑是最方便快捷的。那么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是否有义务配合?让我们来看今日案例!
喜提一辆新能源汽车,美滋滋地准备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找物业协助安装充电桩却遇到了闭门羹。近日,江门江海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提醒,业主对其车位享有专有物权,在专有区域上安装充电桩不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