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不是安全头盔,请各位工友离开工地时务必换上安全头盔,莫贪一时方便,误了安全大事。”近期,在浦东临港地区的各工地出入口处,交警们反复叮嘱春节后返工的工人出行安全。警方供图(下同)正月十五元宵节一过,传统意义上的年就结束了。众多打工者背起行囊陆续返沪。
来源:【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王美玉 刘若蓉今年“3.15”晚会,央视曝光了一批劣质安全头盔,多起事故中,头盔一碰就碎,不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还给使用者带来伤害,不合格头盔成为戴在头上的刀片。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未戴安全头盔,把工地上常见的安全帽作为替代品佩戴,最终加重了事故造成的伤害,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呢?近日,启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认为交通事故中未正确佩戴头盔致颅脑损伤的,可适当减轻侵权人责任。
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骑乘电动车戴安全帽≠头盔市面上头盔五花八门,新国标7月1日起实施正确佩戴质量过关的安全头盔能大幅降低交通事故中的死伤风险。然而佩戴一些结构简单,缺少缓冲层内衬的头盔,不但无法保护骑车人员的安全,甚至还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央广网北京7月4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杨扬)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超链接》报道,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