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这样一个法律常识——处分较大金额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否则便有转移共同财产之嫌,至少也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抚养自己的非婚生子女,而支付的抚养费,配偶有权说“不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