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益快担产品简介: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简化担保流程,由银行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对客户的生产或经营要素、资产、信用等多维度进行筛选,为客户提供一定额度的授信,对符合担保准入基本条件的,担保公司实行“见贷
湖南金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花炮企业互助贷产品特点:为解决花炮企业融资难题,突破花炮企业集体用地、无抵押的瓶颈,公司开发“花炮互助贷”产品。产品要素:社会效益:公司成立于2005年,“花炮互助贷”已经累计为花炮企业融资23.6亿元,年担保费率逐年降低至1%。
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产品简介:为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客户融资需求,根据《岳阳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担保增信服务的通知》(岳政金发(2020)2号),开展“应收账款质押担”产品业务,以扩宽小微企业增信渠道,提升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融资便利。
隆回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助力担产品简介:“助力担”产品适用的范围为:企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行业,其项目已获得财政奖补(补助)资金批文;或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得项目中标;以及企业购置国有资产后,在相关资产尚未取得权证前,由融资担保公司邀请相关项目的政府行
湖南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动产融e贷产品简介:动产融e贷是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联合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制定的《常德市动产抵质押融资试点实施方案》而推出的一款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常德市分行设立5亿元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支持计划,常德经开区管委会设立了1000万元动
宁远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乡村振兴光伏贷产品简介:为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产品要素:办理条件:1.村级光伏电站须取得备案许可;2.村级光伏电站须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3.村级光伏电站须并网发电。
【来源:红网】邵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产业链担产品简介:为支持邵阳市九大产业链发展,支持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引领性,为核心企业提供一定的担保贷款用于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同时,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在生产经营周期内循环使用。
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小额贷款批量担保贷款产品简介: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功能,切实解决企业“转贷难,成本高”的问题,2024年2月29日,衡阳市担保集团与衡阳市财融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签订《小额贷款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并推
中新社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等六部门21日公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制,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许依妍)近日,全国首单“政银保担”机制下气候友好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业务在福田区落地。这也是我市“政银保担”机制全面升级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的首单业务。
每经记者:石雨昕 每经编辑:陈旭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近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对外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
来源:经济日报经济日报北京2月21日讯(记者曾金华)财政部等6部门21日联合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从经营要求、政策支持、绩效考核等方面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财政部2月21日消息,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结合近年来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政府
新华社 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财政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记者2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的。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汪文正)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行为,使之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相关经营主体,财政部等六部门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