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赶快分享给有需要的人吧!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负担。消息一出,纳税人纷纷表示,这是个人所得税迎来的又一利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及问答1.个税新变化,这些税务服务让办税更省心→2.个人所得税三项扣除标准提高的最新热点问答3.开学啦,你不可不知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小贴士4.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一图了解政策要点5.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6.
前言大家有没有发现?在个税app上面个人收入纳税明细当中,新增加了五项税收条目!我记得以前只有四项,一个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正文但是现在打开个税app上面新增加了5个税收条目,分别是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还有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记者 王珍近期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引起广泛关注,在收入纳税明细中,除原有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外,新增了五项个人所得展示,包括经营所得、利息和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临近,关乎每个人口袋的个税“账单”也迎来新变化。近日,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在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5项个人所得展示,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