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日前,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9月1日起,慢性病患者可“个人网上申报,由省本级8所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认定,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增加19种慢性病、4种特殊病日前,河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提高省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医保制度普惠性、可及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省本级实际,决定从8月1日起,在省本级原有慢性病特殊病的基础上,增加19种慢性病、4种特殊病。
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批准河北以岭医院在已是省医保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又成为河北省医保慢性病门诊定点医院。自此,省医保中心规定的38种、9类(种)慢性病病人也可选择河北以岭医院为自己的省医保慢性病门诊定点医院。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吕若汐 通讯员高祥)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提高省本级参保职工保障水平,增强医保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57号),对现行省本级慢性病政策进行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报销政策使广大患者享受到了切身优惠,是一项很好的政策福利,减轻了门诊就医的经济负担。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患者,本身符合慢性病诊断标准,却因为不知道政策及自己是否符合标准,没能及时申请,导致不能享受到本可以享受的优惠。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大额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衡水市武强县卫生部门把高血压、活动性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炎等20种重大慢性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管理,农村患者到相关医院门诊买药、用药,可以享受70%的报销比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局组织临床医学专家在国家19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对现有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药品目录进行了梳理、完善,拟于2020年7月1日执行。
《通知》明确,按照石家庄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在居住小区封闭管理期间,省本级享有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可从已开通线上服务的省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施线上渠道购药,定点医药机构配送药品并出具购药发票,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
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3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同时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38种,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做好省本级参保人员慢性病申报、认定等工作,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申报流程、待遇标准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