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车位不承担看护责任合理吗#?】近日,南京市民姚先生将车停放在路边一收费停车位上,取车时却发现车辆被撞,因摄像头被遮挡,一时无法找到肇事者。停车管理方却明确表示,对此没有任何责任。随后,交管部门通过其他监控,找到了肇事车辆。
“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被其它车辆剐蹭了,难道停车场没有监管义务吗?”近日,市民席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去超市买东西将车停在位于高新大道10号自助银行门口,回来就有明显的剐蹭痕迹,当日下午提出想要调取停车场监控录像时,却被告知无法查看,维权受阻。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诗榕 林歆瑞 文/图22日,福州市民黄先生通过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当天上午,他带着外地朋友前往游览西湖,将车辆停放在西湖公园对面的闽发西湖广场小区停车场内。停车近4个小时后,黄先生被收取了60元的停车费,这让他感到十分意外。
海口绿色佳园小区南门西侧临街铺面门前停车场长期以来都是向社会免费开放。最近,海口一家公司在此安装了阻车杆向车主收费。不过,由于收费的公司声明只收费不负责车辆安全、无牌车无法正常进出等原因多次被投诉。绿色佳园商铺停车场收费公告栏上声明不承担车辆和车内物品安全。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雅丽 通讯员 任妮杭 梁艳云“收费停车场收取的是场地使用费,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车辆或随车物品损坏或丢失概不负责,这不是‘霸王条款’吗?”近日,长沙市民反映,不少收费停车场在公示牌上都标识“不承担保管责任”之类话语。
漫画/李雅文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龚雅丽 通讯员 梁艳云 任妮杭 不少车主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车辆停在收费停车场内被剐蹭或财物丢失,因停车场方面的原因找不到肇事者,车主向物业索赔,往往被一句“我们只提供车位,不承担保管责任”给顶了回来。
小林的爱车在商场停车场被剐蹭,由于处在监控盲区,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小林要求停车场管理方承担车辆维修费用,遭到拒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刚买2个月的新车在同一个停车场内被划了两次,他别提有多郁闷了。车被划两次停车场既无监控也不负责胡先生家在西安市长安区,平时会在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商场楼上的健身房锻炼,开车去的话,会将车停在商场外的“民生百货门前停车场”。
近日,南京市民姚先生将车停放在路边一收费停车位上,取车时却发现车辆被撞,因摄像头被遮挡,一时无法找到肇事者。停车管理方却明确表示,对此没有任何责任。随后,交管部门通过其他监控,找到了肇事车辆。但姚先生认为,停车管理方推卸责任的行为令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