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但是三年过去了,竟然还有人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刺耳的玻璃震碎的声音,引起了居民的关注,迅速报了警。
高空抛物的话题,可谓是老生常谈了。有人觉得高空抛物是小事,只要不砸到人就没事。真的是这样吗?家住美仙山花苑二期的居民任某,就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1、玻璃酒瓶从天而降 砸坏雨棚伤了居民 5月17日上午8点50分,保安沈先生在市区美仙山花苑二期小区巡逻时,被吓得不轻。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通讯员 王祖军习惯把空酒瓶放在窗外防盗网上,不料两只酒瓶坠至楼下,砸到小区内另一业主的轿车前挡玻璃。日前,湖北省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成功化解一起高空坠物致他人财物受损纠纷案,酒瓶主人最终为自己的马虎大意“买了单”。
最近,晋江有市民反映,8月17日晚,有人从小区9号楼的高空抛下酒瓶子!虽说这次高空抛物并没有造成人员财物损伤,但大伙觉得高空抛物伤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么,究竟是谁半夜高空抛酒瓶?能找到高空抛物者吗?8月17日晚,在晋江一小区,有人从高层抛下酒瓶子!
前几天在烟台芝罘区的一个小区里,几位工人正在进行天然气施工改造。就在这时候,天上突然开始掉瓶子……工人们说:他们当时正在高空升降车上工作,五楼一位住户突然往车上扔瓶子,工人们一看情况紧急,赶紧降低了高度。
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方某在启东吕四港镇住处独自喝酒,后为发泄情绪,从三楼窗口向马路上抛掷了数个空啤酒瓶。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设施物品的损坏,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尽管各地明令禁止高空抛物行为,但是因高空抛物导致的人身、财物损坏的案件仍是生活中的“顽疾”。
有市民反映,朝阳区北辰福第小区经常出现高空抛物的情况,尽管目前已经安装了摄像头,但仍有人以身试险。12月4日,一位居民经过中区7号楼楼下的时候,突然听见身后有物品落地摔碎的声音。通过相向而行的另一位老人提醒指点,该居民才意识到,是一个酒瓶从高空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