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法院获悉一起典型案例,用这起案例帮您答疑解惑的同时,提醒您替人担保有风险,当贷款人本身不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不但要承担贷款人未偿还的债务部分,还有可能因还款不及时登上不良信用记录,贷款有风险,替人担保更有风险,切不可盲目担保,以免后悔莫及。
齐鲁网6月8日讯6月6日,临沂市蒙阴县清理公职人员贷款不良及担保贷款不良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召开。刘玉华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理的重大意义,明确清收范围、时间和目标任务,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打好清理政策组合拳,要通过约谈措施、法律手段,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扎实做好不良
来源:【濮阳日报】【案情】张某与李某为多年好友,李某做生意为筹措资金让张某为其进行了担保贷款,后李某因迟延偿还借款被债权人某商业银行诉至法院。经调解,张某因担保责任已过诉讼时效不承担还款责任,李某独自偿还借款。
银行在担保期间内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应当免除,银行将无须承担法律还款义务的担保人未承担担保责任的事实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将其拉入不良征信系统不当,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免除其担保责任并消除因该担保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
案情回顾2008年,吴某向某银行借款8万元用于借新还旧,郭某及马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某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了郭某的担保信息。借款期限届满后,吴某未按约还款。银行将借款人吴某及另一名保证人马某诉至法院,但未在保证期间内向郭某主张过保证责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6月14日是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众所周知,征信记录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个人贷款、升学求职等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保持良好个人征信记录至关重要。万一遇到因银行过错,导致出现个人不良征信记录,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