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开始实施。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对《办法》进行了系统解读。适用范围《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仅适用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含出租汽车驾驶员。
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自2020年11月30日起,北京市施行《北京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细则》,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计分考核,考核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对于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次就被记分20分,或连续2个周期等级都为B,或一个考核期2次记分20分以上的驾驶员,撤销从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从业资格。
11月8日,四川省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四川近日印发了《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道路营运驾驶员在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运营服务规范等行为实行量化管理。
关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