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是否等于结案了?小明问: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是否等于结案?所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在执行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的案件,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上海高院官网近日披露了一则执行裁定书,系上海松江区法院发出的,关于郑爽与浙江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新增的执行裁定书。文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该案被执行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执行程序。
来源:【新乡日报】案件执行经常有“终本”一说,什么是“终本”?日前,发生在我市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旧案“终本”不终结,在红旗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成功执结。时间追溯至2018年。张某驾驶机动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在执行工作中,会出现一种情况,申请人已经在前期判决中胜诉,到了执行程序后被申请人既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又“油盐不进”,用尽了惩戒措施依然没有成效,最后案件不得不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当事人听到执行法官建议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时,可能以为案件就此结束,但终结本次执行并非终结本案执行,本次的终结,可能也是案件的转机。
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有时候会听到“终本”一词。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些什么。在向村委会调查后了解到,马某正在监狱服刑,妻子没有收入来源,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家庭生活困难,村里已经考虑将马某家申请为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