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汽车服务公司以贷款不押车、不看客户征信、有车就贷为诱饵,吸引客户向其贷款。一旦签订合同, 稍有“违约”, 便被要求承担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3月5日,记者从高坪区人民法院获悉, 该院日前以敲诈勒索罪对这家公司的9名人员进行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