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徐州市四套班子全体会议召开,通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情况,深刻汲取教训,深刻检讨错误,深刻反思根源,举一反三查漏洞补短板,以扎实有力的实际行动解决民生问题,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4月7日电 题:“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及后续情况六问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段羡菊、刘江、朱国亮4月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虐待、非法拘禁小花梅的董志民和拐卖小花梅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
4月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一审宣判。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本案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为何直接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参与拐卖小花梅的嫌疑人共有7人,均超过20年的法定追诉期,追诉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看视频梳理“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始末。
1月28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月7日晚,总台记者从江苏徐州市委市政府联合调查组了解到,针对此事暴露出的问题和网友关切,徐州市委市政府及丰县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联合调查组,组织力量走访基层派出所、镇村干部群众,调阅档案资料,咨询相关法律专家。
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终于有了权威调查结论。6000字的调查报告讲清楚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事实确凿、证据清晰、链条完整,回答了全民关切,同时查清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包括丰县县委书记、县长在内的17人被严肃问责。
县联合调查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就网民关心的相关问题,先后走访调查董某民及其家人、邻居、时任和现任镇村干部等人员,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情况通报如下:杨某侠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
时隔一年多,"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今天迎来一审宣判,江苏省徐州市中院认定,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另有五人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最高十三年有期徒刑。围绕这一审结果,公诉人和徐州市政府负责人回答了媒体几大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