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新网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赵建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作者|张峰振责编|薛应军正文共2763个字,预计阅读需8分钟▼为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共同制定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央广网福州12月4日消息(记者罗晓英)近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了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据了解,这是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首个覆盖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制度。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23〕1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