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又称农业转移人口,在过去,的确有很多农业户口的人因为进城落户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和城镇居民户口相对比,这些人也享受了一些不公平的资源,尤其是在前二十年,很多非农业户口的人在就业,读书这方面都受到了阻碍。
引言:在拆迁补偿的复杂法律体系中,非农业户口子女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今天,我们通过一则最高法院的实际判例,深入探讨非农业户口子女在继承宅基地后,如何依法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赵某的案涉被拆迁房屋应当按照何种标准予以补偿安置?
而农业户口是指靠自己生产粮食,并在每年上缴一部分公粮。但是问题来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有许多农民为了能减少负担,特别是在计划生育年代超生的,本来就没有分到土地,还需要负担农业税和上粮的任务,于是他们将户口进行了“农转非”,变成了非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