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楚很多女性研究专家致力于研究宋朝,认为它是妇女的”处境明显的趋向变坏的时代,有关的情况是缠足更普遍,再嫁受到更强烈的限制。本文对至宋朝时期贞节观念发展的情况做些许阐述,并通过史料对宋朝妇女再嫁的情况进行探析。
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宋朝与高丽女性相比,“弃妻”的理由更具体,有七种情况。宋朝在“七出”之外还遵循“三不去”原则,唐宋《户婚律》中记载:“诸妻无七出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徙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
前言“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在古代社会,由于三从四德的存在,人们对于女子的贞洁非常看重,当时的社会普遍要求女子在婚嫁后,应该忠于丈夫,不能不守“妇道”。然而,由于中国古代的战乱十分频繁,这导致大量男丁死于战乱。那么在男子去世的情况下,等待这些古代女子的,又是怎样的命运呢?
女子虽有“三从四德”,但改嫁并不是一件难事,比如著名诗人陆游与妻子唐婉合离之后,唐婉见陆游另娶,便也自寻他人再嫁。宋朝女诗人李清照也是丈夫去世后再嫁他人。那从何时起,丈夫去世或者被休弃后,女子再嫁被认为是不守妇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