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句古话“嫁出去的女儿会泼出去的水”。女儿一旦结婚,女儿就不能再参与她家的很多事情。虽然现在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人们不再有这种传统观念,但是对于一些权益还是有很多争议。在很多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已婚妇女会被默认迁离户口,那么她们本该享有的权益也就没有了。
第1.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相关规定,在承包期内妇女外嫁,只要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住处便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户口迁到丈夫住处并获得承包地后,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居住地也不得收回该妇女承包地。
婚姻在我们所有人的认为当中,都是一个十分幸福美满的事情,但是在婚姻过后,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的,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户口过户问题,现在有许多人认为女方在结过婚之后,户口就必须过户到男方的户口上,对于这些问题,其实人们还是想得十分的片面的,因为其实在我国相关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而且这件事本来就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其实现在人们的思想还是很开明的。
户口就和身份证一样,是国家法律给予每一个人的身份记录,除此之外,没有哪一个证件本有户口那么重要,过去户口还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意味着是不用种田的那部分人,因此农民非常羡慕能拥有一个非农业户口。
4月1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栏目向山东省委书记咨询称,“我是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韩店镇东白村的一名村民,本人于2018年3月16日与现役军人结婚,因配偶户口等问题,本人户口未迁出东白村,承包地被东白村征收,这符合现行法律吗?
原标题:出嫁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前不久,拿到了部分补偿款的李某,自愿签署了息诉息访承诺书。这件长达14年的行政争议也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李某的户籍登记在河北省某县某村以其父亲为户主的家庭户中。1988年,她与外地男子李某某登记结婚,但户口未迁出,她本人也一直在本村居住。
最近接到很多当事人的咨询,大家都比较关注外嫁女权益问题,例如外嫁户口必须迁出娘家吗、一般农村户口享有哪些权利、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排除外嫁女征地补偿款权益,如何维权……面对这一系列的难题,下面小编将一一解答。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外嫁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