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标志,当代国际海洋法将海洋世界,从法律上划分为国家内水、领海、国家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并且相应的形成了内水、领海、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域制度。
各国的领海不得超过12海里,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条规定是60多年前中国带头规定出来的,1958年8月23日,台湾频繁挑衅,解放军发动了金门炮战,美国要派遣军舰保护国民党军对抗大陆,根据当时的《海牙协议》世界各国的领海仅限于3海里的宽度,这就意味着美蒋军舰只需距离大陆3海里以外,就是合法的,因此,美蒋军舰在距离中国大陆极近的位置穿梭、招摇进行挑衅,当时毛主席问东海舰队海军司令员陶勇,为何在3海里之外我们就无法采取行动了呢?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1海里=1.852公里)的领海”。其实这个规定,是毛主席给划下的。早在1958年,炮击金门期间,毛主席突然要求停止炮击三天,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出庄严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我国的海疆有四大海域,分别是东海、南海、黄海和渤海,其中渤海可以算是我国唯一一个完全的“内海”。当然,这个“内海”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在大陆内部的内海,而是能够被我国用实力“封锁”的一片海,这背后都归功于毛主席当初说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