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胥爱明今天刷到一个消息,令人震惊:2024年6月(6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117408例,死亡2254人。其中艾滋病发病数5201例,死亡数1680人。仅一个月,艾滋病就死亡1680人。
2024年11月29日,第37个世界艾滋病日前夕,江苏省连云港市学生排成“红丝带”造型。视觉中国图坐在口腔科诊室时,李晨正好面向医生的电脑,他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所做的检测报告单,其中明确显示“HIV检测阳性”。
艾滋病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难题,深刻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尤其是艾滋病感染者。他们的生活因疾病陷入困境,平衡权利与义务对他们融入社会、对抗病魔至关重要。尊重他们的权利是社会公平、包容的体现,明确他们的义务则能有效防控疾病,保障公众健康。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等需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以下通称“艾滋病患者”)保密。那夫妻或者情侣一方感染艾滋病病毒甚至已经发病,需要告知另一方吗?近日,四川雅安一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判决,对配偶隐瞒艾滋病,婚姻无效。
在当今社会,艾滋病作为一种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其防治工作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然而,在保护艾滋病人隐私与有效防治疾病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平衡。过度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患者的个人权利,但也可能对防治工作造成一定的困扰。那么,这种过度保护到底是福是祸?
编者按:长期以来,海门法院牢牢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研究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干警理论研究水平和履职办案能力,涌现出了一批精品论文。即日起,海门法院公众号开设专栏,定期展播本院优秀论文。
威海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倡议书亲爱的社会各界朋友们:儿童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直接危害儿童健康,影响出生人口素质,母婴传播是儿童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主要途径,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健康和幸福。
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聚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加快推进“健康清远”建设,近日,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消除母婴传播,清远在行动——清远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倡议书》,向全市市民朋友郑重发出倡议:从我做起,提高消除母婴
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艾滋病」赫然存在于监测传染病目录里面。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传染病的跨境传播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公共卫生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