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的李先生很苦恼,他的私家停车位总是被一辆车占据。多次沟通未果后,李先生焊上铁条把车位圈了起来。但两天后,车主自行拆掉了铁条,把车开走。车主甚至发信息给李先生,说李先生圈住他的车违法,已经报警。据报道,此前李先生曾多次与车主沟通,对方不仅置若罔闻,态度还非常恶劣。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原则性规定,区分车位类别界定其法律性质和产权归属,地面车位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地下人防车位本质属性为国家战备设施,应当归国家所有,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