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有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收费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对此,顺丰回应称是行业内通行做法。
11月,红网《百姓呼声》《消费维权》等栏目共收到113条联动律师回复。您反映的先签收再验货是当前快递行业的普遍现象,根据《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规定:“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1月20日起,数码产品国补政策在上海落地,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可享受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与以往购物不同的是,为了让补贴真正惠及消费者,无论线上还是线下,购买享受国补的数码产品,消费者需配合核验产品“身份证”、激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