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照例还是为大家【以案释法】,分享一件真实案例。经检察机关核实,审查杨光的地点未路南派出所办案区内,在证据辨认室隔壁的一个小房间,需要通过一道暗门进入,房间内有一铁架,并有用于捆绑的绳子,拳套,面罩等工具,房间内未安装同步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