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危大工程实施细则》共分八章,主要包括:总则、危大工程范围、前期保障、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园区建设局,市建管一中心、市建管二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安全责任可追溯,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