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重伤致残后,受害人已与肇事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时隔21年,受害人能否再次索赔?南通通州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发生在2002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受害人的合理诉求,判决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超过原定给付年限的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计545740.5元,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
刚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事件,在6月25日上午,公司副总通知我们主管面谈,这次会谈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45w,在25日下班交接完手上工作,后面就不用来上班了,到车间后通知了,我们各小组负责人对我们宣布了他要离开的这件事情,我们一个个都感觉有点不舍,毕竟大家在他手下干活最少的也干了十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