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主要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长期对家庭暴力行为采取回避、忍让或逆来顺受,从而导致施暴者更加气焰嚣张,暴力更大危害性也更大。
在家庭暴力发生时,女人往往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强势的一方会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其肉体施暴,产生肉体上的疼痛,而女性也会在肉体折磨中产生紧张和恐惧,继而引发精神上的二次伤害,而这样很多时候比肉体上的影响更大。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时下,对家暴说不,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对于什么情况算家暴,反家庭暴力法保护的范围有多大,一些人还缺乏了解。近日,两个案例让人们对此有了更深认识。——杨某婚后经常遭受妻子曾某的打骂、威胁,办公场所也被女方打砸,福建晋江法院依法发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预防家暴人人有责“夫妻间小打小闹无伤大雅”“打老婆是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这些观念淡化了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家丑不可外扬”“申请法律保护太麻烦”……这些顾虑迫使受害者选择隐忍和沉默。以上这些关于家暴的误区错错错!
近日,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王好鸿(河西学院)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新规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8类证据,这对于保障家暴受害人权利是非常有
来源:【三秦都市报】本报讯(记者 朱娜娜)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推进和谐家庭、平安社区建设,当天,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与临潼区妇联、临潼区检察院、临潼区司法局携手在秦陵街办秦陵社区联合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四川成都一女子自述两年被丈夫家暴16次,身体造成创伤,需终身挂粪袋。2023年4月事发以来,此事件每一次进展都牵动网民的关注。5月30日,谢女士起诉丈夫贺某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时下,随着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曾经的“家丑不可外扬”已日益被“勇于向家暴说不”代替,同时越来越完善的法律惩戒体系也让“拳头”归于冷静。从司法实践看,实施家暴者根据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一般要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的法律责任。案例1 民事责任职工张某与同事王女士于2002年登记结婚。
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23日电 近日,吐尔尕特口岸边境派出所提前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围绕辖区发生的家暴问题,民警对群众表示,依法治国无死角,家暴绝不是“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