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受访专家: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中心主治医师 白鸽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欧阳云霜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成都一位43岁女士在尝试购买紧急避孕药时遭到药店工作人员拒绝,原因是年龄超过40岁,用药风险大。
受访专家: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中心主治医师 白鸽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欧阳云霜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成都一位43岁女士在尝试购买紧急避孕药时遭到药店工作人员拒绝,原因是年龄超过40岁,用药风险大。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玫妍 实习记者 刘诗霞)9月4日,40岁以上女性禁用紧急避孕药话题引发关注。据四川观察消息,四川成都一位43岁的女士到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但药店的工作人员询问了该女士年龄以后,并未售卖药物,还表示40岁以上的人不能吃这类药品。不少网友对此表示疑问不解。
近日,四川成都。一位43岁的女士到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但药店的工作人员询问了该女士年龄以后,没有把药卖给她,表示40岁以上的人不能吃这种药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药剂科主任药师苏娜表示:此举可能诱发癌症,并且发生静脉血栓的风险显著高于35岁以下女性,甚至危及生命。
近日,40岁以上女性禁用紧急避孕药的话题引发关注。该事件的起因是四川省成都市一位43岁的女性到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时,药店的工作人员却未向她售卖药物,且表示40岁以上的人群不能吃这类药品,左炔诺孕酮片、复方炔诺酮片、复方甲地孕酮片等多款避孕药上均有“40岁以上妇女禁用本品”的字样。
紧急避孕药,适用于40岁以下女性。一般是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一片,12小时后再服1片,越早服用效果越好。紧急避孕药一个月内最好不服用第二次,有损健康,而且可能会使药失效。一年内最好三次以内,这药对女人危害性大,月经紊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