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有朋友想开餐馆,到了办公司的时候才发现房子在餐饮禁设区里,还要重新找地方开办。今天,我来大厅咨询办餐馆,发现窗口桌面上就放着餐饮禁设区的公告,扫扫码就能查到所有的餐饮禁设区,给我解决了不少选址上的麻烦!”2月26日,前来李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餐馆开设的王女士生高兴地说。
本报讯前日上午,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庄市街道,将写有“尊敬的蓝色东方商铺承租户,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前期的现场勘察认定,贵小区清泉路侧沿商铺位置属于餐饮油烟禁设区域……”这是镇海深化推进餐饮选址“禁设区域”划定工作、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源头管控的一项
记者于崂山区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头治理,优化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管理,防止或减少餐饮服务项目对公众环境利益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餐饮油烟污染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记者10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福州在省内率先试点餐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凝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7部门力量,着力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对于餐饮从业者来说,在严格准入标准下,接下来开店地址很关键。
近日,《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公布。其中提出,餐饮服务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划、物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获悉,《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3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规定》针对当前餐饮场所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明晰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多元共治,促进餐饮业绿色发展科技引领。
昨天,记者从高新区环保分局获悉,红岛经济区第一批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发布,在居住集中区、学校、医院等区域内,对产生异味、油烟、噪声、水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的经营场所做出限制性规定,实施源头控制。
6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市政府贯彻落实措施,审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议题。
7月2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海淀区开展“每月一题”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对111个重点点位开展“一点一策”油烟治理,组织华宇时尚、新中关、万达广场等商业综合体的380余家餐饮单位完成治理提升,餐饮油烟类投诉量同比下降67%。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2月7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海口市实际,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海口市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保障公众健康,营造清新整洁、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不能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您可在该地址进行“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经营,在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后,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