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哪些人?认定程序又是怎样的?8月8日,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问题作出权威答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本市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退出操作内容。今天,为大家整理了认定申请、退出、动态评估中的相关常见问题。申请认定一、可以去哪里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完善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省人社厅组织起草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3日。
泥屯镇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认定流程调整的公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调整如下: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8月1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的《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广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丁建淋 全媒体记者黄玉龙报道: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民政、发改、农业农村、残联、工会、税务等10部门出台了《江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来源:锦观新闻】12月20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据悉,《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为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13类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向户籍地街道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